当裁判在比赛中受伤倒地,比赛该如何继续?2024年10月CBA联赛宁波对阵北京的比赛中,裁判员王阳被球员撞倒,导致胫骨平台骨折,无法继续执裁。按照规则,在没有替补裁判的情况下,剩余两名裁判完成了整场比赛。类似的情况在职业赛场并不罕见——裁判受伤,比赛不会因此停摆,但不同赛事对“谁来顶替”“如何继续”有着截然不同的规定。
裁判员王阳骨折
篮球规则对裁判受伤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根据国际篮联《篮球规则》第47条,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原因,在事故发生后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剩余裁判员需一直执裁到比赛结束,除非有符合资格的替补裁判员可替换受伤者。
2006年CBA联赛曾出现过类似情况:山东队与新疆队的比赛中,一名裁判左腿肌肉拉伤无法继续,技术代表按规则宣布由其他两位裁判继续执裁。而在2024年CBA的案例中,裁判员王阳被担架抬出场后,裁判团队与双方教练沟通,在获得理解的情况下由两名裁判完成后续比赛,最终顺利收官。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版本规则在时限上略有差异。早期CBA联赛中采用的规定是“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无法继续,则由剩余裁判独立完成。2026年最新的篮球规则已将这一时限缩短为5分钟,意味着球队和裁判需要更快做出应对决定。
足球赛事的裁判替换机制更为完备。每场正式足球比赛均配备一名主裁判、两名助理裁判和一名第四官员,欧冠等高级别赛事甚至增设底线裁判。根据国际足联规定,第四官员可以在主裁判、助理裁判任何一人无法继续执法时上场替补。
第四官员的替换方式需在比赛开始前明确——通常在主裁判伤退时,由第四官员担任主裁判,而第一助理裁判则补位助理裁判。2015年英超阿森纳对阵西汉姆联的比赛中,主裁判福伊因肌肉拉伤无法坚持,当场将装备交给第四官员安东尼·泰勒,自己退场观赛。2004年欧洲杯,丹麦名哨尼尔森也因大腿拉伤被第四官员替换下场。
裁判在比赛中被球击伤也时有发生。2014年英超纽卡斯尔对阵斯旺西的比赛中,主裁判福伊被斯旺西中场谢尔维的射门击中面部,经队医处理后坚持了一段时间,最终还是被第四官员换下。
裁判受伤之外,球员重伤导致的比赛中断同样是赛场突发状况。2024年羽毛球亚青赛上,国羽小将张志杰在比赛中突然倒地抽搐,现场医务人员未能及时入场,引发了关于“救治响应速度”的激烈讨论。这一事件暴露出赛事医疗保障流程的潜在问题——部分赛事要求裁判允许后医务人员方可入场,可能延误黄金救援时间。
相比之下,2021年欧锦赛丹麦球星埃里克森在赛场倒地昏迷后,现场医务人员即刻入场并实施了被视为“急救范本”的CPR与AED除颤,成功挽救了其生命。两个案例的对比说明,突发伤病时裁判的快速判断和医疗流程的畅通程度,直接关乎球员的生命安全。
目前中国足球联赛已开始引入超长补时制度,要求主裁判在计算补时时长时“精确到秒”,并对球员受伤治疗、换人、点球/红牌、进球庆祝、VAR介入等情况进行严格计时。这意味着球员受伤导致的比赛中断,将在补时阶段得到弥补,以保障净比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