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足球俱乐部宣告破产或失去联赛准入资格,球迷的关注点往往停留在“球队没了”,但对于站在场上的球员来说,真正的困难才刚刚开始——合同还有效吗?被拖欠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2020年天津天海解散、2025年广西平果失去准入资格,类似场景反复出现。俱乐部破产后,球员的处境远比想象中复杂。
答案是肯定的——但前提是俱乐部正式失去准入资格或宣告解散。
根据中国足协《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如果俱乐部因解散、破产或无力经营导致不能参加官方比赛,其与球员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球员可以在最临近的一个注册期内转会。这一规定与国际足联章程的原则一致:职业俱乐部一旦因破产、解散或无法经营而失去独立参赛资格,其所属球员自动成为自由球员。
也就是说,球员不需要主动提出解约,也不需要等俱乐部出具“自由身证明”。俱乐部失去准入资格本身,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虽然实践中有些俱乐部会利用“自由身证明”作为筹码,要求球员签署放弃欠薪的协议才放行,但业内人士明确指出,这类操作在法律上并不成立——球员可以用足协的准入公告替代自由身证明,或向中国足协申请仲裁判定自由身身份。
相比“恢复自由身”,讨薪才是球员面临的最大难题。
从法律层面看,球员被拖欠的薪资被认定为“职工工资”,在企业破产清偿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但现实远没有这么乐观。所有进入破产程序的足球俱乐部,其负债金额都远超自身资产——球员几乎无法通过破产程序获得实际清偿。俱乐部破产时,资产先用于偿还对外债务,而球员的工资诉求在这种“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最终能拿回的钱极为有限。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俱乐部解散后,球员与原俱乐部的合同纠纷不再属于足协仲裁管辖范围。 根据中国足协规定,已解散的俱乐部不再是协会的注册单位,无法进行行业仲裁,球员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条路同样充满变数——球员欠薪纠纷可能在漫长的诉讼周期中消耗时间与精力,错过转会窗口期的案例并不少见。
很多球员和球迷并不知道,国际足联设有一项专门面向被欠薪球员的“失业援助基金”。
这项基金设立于2020年,由国际足联与国际职业球员工会(FIFPRO)共同推出,投入总额1600万美元,旨在为因俱乐部破产或退出职业联赛而无法追回欠薪的球员提供经济援助。
申请该基金需满足多项条件:球员曾与国际足联会员协会下属俱乐部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约定薪资;已通过司法或体育仲裁途径维权但仍无法追回欠薪;俱乐部已被正式宣布破产或清算且确认无法偿还债务;球员已穷尽所有国内和国际体育仲裁及司法程序仍无法追回薪酬。
2024年,前重庆两江竞技球员叶尔杰提获得2万美元失业援助金,成为首位获得该项援助的中国球员。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在中超效力的外援获得该项援助,但在叶尔杰提之前,中国球员无人提交申请。
2025年,广西平果队失去中甲准入资格。球员透露,俱乐部欠薪3个月,社保也只交到7月份,赛季结束后俱乐部甚至没有主动联系球员商讨解决方案,很多球员是从网络上得知球队解散的消息。
一位球员反思道:“每年准入审核时,如果被欠薪一定不能签字。球员以为能帮助俱乐部过了准入之后慢慢能补上,实际上新赛季继续被欠薪,直到俱乐部解散……到时候既拿不到钱,也耽误了早日找下家。” 另一个典型的做法是:为了拿到自由身证明,一些球员被迫签署“无债权纠纷声明”,放弃部分甚至全部被拖欠的工资。这类签字一旦完成,后续追讨欠薪的法律依据将更加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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