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韩国那边曝出猛料——三名中国足协官员去首尔访问,竟被安排了性招待。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炸锅。中国足协倒是反应快,表态高度重视、启动调查,也出了个结果,可舆论不买账啊。

据北青体育的消息,调查时限没说,后续怎么处理也没影。足协就来了一句“一旦形成结论,依规处理”,还强调要坚守外事合规底线、维护中韩足球交流的正常秩序。听起来挺官方,但落到实处的细节呢?没有。中韩足协这些年业务往来不少,这次事件也把跨境交流的规矩、接待标准摆上了台面。接下来怎么走,还得看两边协会怎么掰扯。
说起来,名嘴袁甲倒是调侃了一句:“中国足协能正面回复,已经是进步了。”这话听着酸,却也点出了无奈。《大河报》的评论更不客气:“真相不能模棱两可,回应更不能含糊敷衍。如果真是无中生有,那足协就得拿出硬证据,公开澄清,把谣言砸碎。要是情况属实,那就得深挖到底——什么人参与?交流访问期间,怎么就出了这种事?来龙去脉必须理清楚。”
足球圈向来容不得灰色地带。查清事实只是第一步,真正要命的是追责问责、正本清源。公众要的从来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正在调查”,而是一份透明公开、有理有据、经得起审视的权威结果。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足协能查清楚吗?其实没那么玄乎。当年去韩国的三名官员是谁?查一下名单就知道了,实在不行,问问时任技术部主任、现任体育总局训练局局长的杨新利,他总该记得吧。
证据呢?据了解,这事源自韩国共同民主党陈善美议员办公室公开的《足球协会腐败行为调查结果综合》。韩国那边早就调查过了,虽然过去14年,但物证、人证理论上都还在。中国足协只要跟韩国足协好好沟通,把材料要过来,来龙去脉一目了然。
证据到手,事实板上钉钉(韩国人没必要捏造这事来攀咬中国足协),接下来怎么办?从法律角度看,韩国那边性交易追诉期五年,早就过了;中国这边,《治安管理处罚法》只管境内行为,所以这三人大概率不会吃官司。但别急,如果他们还待在足协或者其他公职岗位,那免职、开除跑不了。是党员的话,起码党纪警告。按年龄算,这些人多半都结婚生子了,家里估计也得闹得鸡飞狗跳。
实际上,只要中国足协肯跟韩国合作,拿到证据,就算他们嘴上不认,前途基本也完了。当然,要是他们早因为之前的反腐扫黑进去了,那倒是“虱子多了不痒”——再添一笔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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